首页  政协概况  政协机构  政协动态  议政建言  社情民意  专委会工作  委员风采  文史天地  规章制度  大事记 
 
当前位置: 首页>>规章制度>>正文

 

13.政协白碱滩区委员会大事记编写规定
2012-04-09 20:08  

(2011年10月21日政协白碱滩区第一届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一、引言

政协白碱滩区委员会大事记是记载本会开展工作和各种活动的大事、要事编年体资料,为总结工作、查考提供参考和依据。

二、记事内容

(一)会议类

1.全委会、常委会、主席会、党组会、各类专题座谈会、研讨会、学习会和其它集会;

2.参加、列席自治区政协、市政协的会议;参加全国各地、州、市、县政协的会议;参加、列席市委、人大、政府和其它重要会议;

3.由本会主办的本区有关单位和部门参加,或各县区政协参加的会议。

(二)活动类

1.本会或由各专门委员会组织的视察、考察、调查研究、咨询、慰问及其它活动;

2.参与或与区委、人大、政府和其它单位共同组织的视察、调查、检查、慰问及其它重要活动;

3.在本区的市政协委员的重要活动;

4.接待自治区和市政协和其它省、市、县政协的视察、考察、来访;

5.本会领导的出访。

(三)本会专门委员会、科级办事机构变动和委员、常委、以上人事变动;

(四)本会全委会、常委会、主席会、党组会做出的重大决议、决定;

(五)本会委员和机关人员获得的特殊荣誉、奖励;

(六)其它重要事项。

三、编写方法、要求

1.各专门委员会及时提供有关资料;

2.从本会的文件、会议记录、简报和工作简结中收集、摘录;

3.编写人员采集;

4.采用编年体,按月、日顺序排列,一事一记。时间、地点、情节翔实,因果清楚,大事突出,要事不漏;

5.时间用语明确,避免应用今年、今天、最近、月初等不准确无法查考的时间代词;

6.每季编印一次,每年统编一册。

四、编发程序

1.由办公室秘书收集资料编写;

2.每季(年)结束后的下月二十日前编出征求意见稿,各专门委员会在月底前审订补充,并由负责人签字送返办公室;

3.由办公室主任修改定稿交副主席签发打印。

关闭窗口
 

2012-2013 ? 版权所有 新疆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人民政府 新ICP备05002523号
主办单位:白碱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门户路108A号
技术支持:白碱滩区人民政府信息中心 网站联系电话:0990-6824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