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人:陈发翎、赵利、黄宝军、李亚青、李青山、李庆显、吴丙刚、宋世鹏、张河徽、易江莉、李建华、王睿弦、杨克勤
内容:
一、基本情况:
到了年底政府各个机构下基层检查工作的次数增加,广大中小企业也是十分欢迎政府领导们来企业检查指导工作的,这对经济建设和繁荣市场有利,对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有利:政府机构贯彻执行了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中小企业在检查中得到了学习和提高的机会,更加规范了自身的经营行为。
二、出现的问题:
1.同一个检查内容多家分头检查。例如:运输安全大检查,就有公安、消防、交警、运政等等。手上拿的都是同一张检查表,一模一样的内容,走马灯似的轮流重复检查相同内容。这样做很浪费人力、物力、财力。
2.检查的标准不统一。有的给高分通过;有的给低分。中间相差30—40分,对于个别机构来说是:反正我先判定了你不合格,反过来也就推掉了我自己的责任。
3.流于表面形式、走过场。只注重检查纸上的、墙上的、桌上的。忽略实际工作方面的研判。造成个别企业是:资料做得顶呱呱、安全事故总是不断的现象。
4.检查者的水平参差不齐。有的能从企业实际出发,帮助企业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而有的却大模大样尽说些外行话。例如:(1)企业规章不是制度(因为没有见制度二字);(2)制度不上墙就不算(哪个生产单位没有好几十几百甚至上千项制度,到哪去找那么大的墙);(3)企业没有的检项不给打分(这样扣分,企业很无奈);(4)强调“你看人家国企做得多漂亮”(就压根不管也不研究中小企业的基本状况)。(5)乱打板子:轻则停业整改1-3个月、重则停业整改6个月。中小企业目前因为服务价格的原因,一般的经济效益都很低,不可能像国企那样搞大而全。也许有些生产以外方面的工作需要逐步完成。我们政府机构下去检查工作代表的是法律威严和政府形象,是需要有很严格的政策性的。政府扶植一家当地民营企业是是不容易的,不要轻易就给企业下达停业整改书。企业如果不听从,继续营业是对政府的不尊重;可一旦停业,只需三五天,一个企业就有可能因为合同违约等一系列问题而倒闭,从而引发更多的社会问题。
三、建议、措施:
1.相同的检查内容是否可以搞多机构联合检查。这样做比较公平、公正,杜绝徇私枉法现象的发生。
2.任何检查都要“实事求是”,不要满足于让企业做好官样文章。要分析发现企业的实际问题,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从而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准和竞争力。总之,政府机构要把帮助和服务理念放在首位。不要总是搞成“我执法,你违法”。
3.参加检查人员必须要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和素质。不要净说些官话、套话、外行话。要注重调查研究,做到问题抓得准、说话有分量、办事有能力、服务有耐心。另外在大的集中的检查工作中应该做到:谁发现问题、谁负责帮助企业把问题解决好;实实在在起到检查、指导的作用;力争做到检查一次提高一次,长期帮助不断提高。
4.对正常、合法经营的纳税企业下达停业整改的通知书时,应当在政府的企业管理部门进行行政备案;同时应当要有被处罚企业的意见书,以防止个别检查人员掺杂个人因素或出现假公济私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