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人:王磊 工作单位: 克拉玛依市荣昌有限责任公司
内容:
近年来的调查显示,改制企业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离市、区人民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也存在一些困难,主要表现为:(一)人员问题。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一是缺少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员。因公司改制前是后勤单位,很少分来高等院校毕业的学生。改制后,因体制和身份问题,本地的大专院校毕业生都不愿来,外地的毕业生因涉及到的落户、子女教育等相关问题也难以常留。(二)稳定问题。由于改制企业员工大多数是原新疆石油管理局的正式职工,改制后他们仍然认为他们是石油主业的一部分。公司的业务发生变化和员工待遇与原主体企业存在着一定差距,造成了员工思想不稳定,影响了改制企业和社会稳定。(三)价格问题。荣昌公司自改制以来,在与钻井公司的产品结算上,一直执行的是钻井公司1997年制定的《钻井公司内部产品、劳务价格》。自制定标准至今已经十多年了,十多年来的市场发生了巨大变化,人工工资较十年前涨了一倍多,油料、钢材等部分材料价格较1997年也有大幅上涨。(四)结算问题。荣昌改制企业主要服务对象是油田公司井下作业公司及西部钻探工程公司,而公司对应的服务对象的工作性质季节性非常强,大部分工作量都是在钻井队冬休时才能进行,加之中国石油资金划拨也大都集中在年底才能实现,就造成在来年上半年集中支付,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公司每年度经营状况实际是亏损的现实。
从整体分析,一说到改制企业,大家提到最多的可能就是员工的待遇问题,我们认为这无可厚非,因为老百姓就是靠工资过日子的。因此,作为改制企业的员工,我们的愿望就是工资和其他福利能与大多数主业单位保持相当的水平。近年来,有少数职工对改制企业目标信心不足。认为改制单位冗员多、债务重、价格低,企业经营业绩逐年下滑,甚至员工的工资都无法保障。改制十多年来全靠企业自身发展,后劲不足,顾虑重重,前途渺茫。
建议:综上所述,改制单位按照“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方面利益”原则,希望政府为改制单位争取优惠政策,切实解决改制企业的种种实际困难。为改制企业减轻负担,支付企业买断工龄人员的社会保险上缴部分费用,是否由政府纳入财政社保基金统一预算,由财政统一缴纳,建立买断工龄人员的档案,建立合理的企业上缴部分费用增长机制。从而减轻改制企业的负担压力,稳定职工队伍,促进改制企业健康发展,更好地为油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