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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委员会2014年度决算说明
2015-08-20 12:27 区政协办公室 

根据《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本级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克政办发〔2013〕53号)精神,对本单位2014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予以公开,现就本单位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情况、决算公开内容做如下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政协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委员会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地方委员会,是我区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白碱滩区委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

2011年8月,白碱滩区政协第一届委员会成立。由16个界别组成,设提案委员会、经济科技委员会、教文卫体委员会、社会法制委员会4个专门委员会,原有委员68名。2012年12月,4名政协委员因工作调离本行政区,辞去委员职务。2013年4月17日,经区政协一届八次常委会议审议,补选政协委员4名。2014年1月8日,经区政协一届十一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同意2名委员辞去委员职务,增补政协委员1名。区政协一届委员会现共有委员67名。常务委员会由主席王宗起、副主席刘孝、副主席郭明及10名常委组成。

(一)行政机构及编制

白碱滩区政协机关设办公室、专门委员会工作科。根据2010年5月12日克拉玛依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白碱滩区政协机关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克机编发〔2010〕45号)的规定,白碱滩区政协机关核定行政编制5名,其中处级领导职数2名(主席或专职副主席,1名兼职、1名专职),科级领导职数2名。2013年8月20日《关于调整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政协机关领导职数的通知》(克机编发〔2013〕68号)文件研究决定,白碱滩区政协机关处级领导职数调整为3名,其中:主席1名,副主席2名;在3名领导职数中:专职1名,兼职2名;其他未涉及内容仍维持原文件不变。

白碱滩区政协机关是白碱滩区政协的工作机构,承担为白碱滩区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服务的各项工作。区政协机关设两个部门,即区政协办公室和专门委员会工作科。目前,共有工作人员3名,其中副科级以上2名,科员1名(另有主任科员1名已于2013年9月13日退休,不在统计范围)。

(二)区政协办公室职责

1.做好主席会议、常委会议、全体委员会议、党组会议等会务工作。

2.做好主席会议、常委会议、全体委员会议、党组会议文件、资料等的起草、打印、分发工作。

3.负责区政协对外的协调和联系,做好接待工作。

4.负责文史工作,办好《政协简报》、《社情民意》

5.负责区政协的宣传工作,做好区政协网页的维护和上网信息的审查。

6.做好区政协的制度建设及督查落实工作。

9.负责机关的业务学习和培训工作。

10.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管理、财务管理、车辆调度等工作。

11.协助区政协专门委员会工作科做好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区政协专门委员会工作科职责

1.协调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关系,负责与有关部门的联系。

2.协助各专门委员会制定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

3.协调、组织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及调研、视察、考察等活动。

4.落实委员联系制度,定期向领导汇报有关情况。

5.组织好委员的学习和培训,做好对委员的服务。

6.协助、配合政协办公室办好《政协简报》、《社情民意》

7.负责和政协组成单位及委员所在单位的联系与协商。

8.负责与民盟、九三学社、民革等民主党派与无党派知名人士及宗教活动场所的联系。

9.承办区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4年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4年度收入总计132.2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9.06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3.22万元。

2014年度支出总计132.2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32.28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三、2014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度部门决算本年收入合计132.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2.2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

四、2014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部门决算本年支出合计132.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32.2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 %。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75.2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51.7万元(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社会保险缴费,以及劳务派遣人员、保安、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及社保缴费)。

2.商品和服务支出14.3万元(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及维修租赁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工会经费、培训费、福利费、离退休人员活动费、离休人员特需费)。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2万元(离退休人员工资及福利费慰问费、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及探亲费、学生、优抚对象、贫困人员等发放的生活补贴、抚恤金和救济费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57.08万元。其中: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维修(修缮)、大型会议、专项业务各项支出分别是0万元、0万元、0万元、0万元、57.08万元。

五、“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我单位“三公”经费决算3.7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3.7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其他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无偿性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基本建设类项目:主要是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排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设备购置类项目:反映单位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物资等支出。

维修(修缮)类项目:主要是对房屋、办公活动场所或附属设施的小型修缮,以及专业化设备的日常维护。

大型会议类项目:主要是指全市性的一类会议,以及经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召开的上级部门安排或委托承办的大型会议。

专项业务类项目:主要是指单位为完成某专项业务工作而安排的项目。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包括接待相关专家学者、纵向横向交流产生的用餐、用车、住宿和礼品等费用,以及单位职工加班、外出工作用餐费用等。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附件【政协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委员会2014年市本级预算单位决算公开表格.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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